2023年3月14日6时,田越红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沿燕都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燕阳山路北侧燕都大街与鸣燕路交汇处路段时与同方向张永存骑行的两轮轻便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以及张永存、田越红受伤。经公安管理部门认定田越红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张永存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到朝阳市中心医院进行治疗,原告自 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5日住院1天;经医院诊断,原告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糖尿病;后原告转至凌海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30日住院15天;经医院诊断,原告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糖尿病。至今不能正常生活。田越红未满1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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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律师月帮助0人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责任划分与赔偿:既然双方都被认定为同等责任,那么在赔偿事宜上,双方可能都需要根据自己的责任比例承担对方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田越红作为未成年人,其赔偿责任可能需要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 保险理赔:如果双方或任一方有车辆保险,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按照保险条款申请理赔,以减轻个人经济负担。 长期康复与护理:鉴于田越红的伤势严重,可能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和护理,这部分费用也可能成为赔偿的一部分,需要综合考虑。 法律责任:由于田越红未成年,其法律责任的追究可能更为复杂,需考虑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不会直接对田越红本人进行严厉的法律制裁,而是更多地关注教育和引导,同时其监护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如果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任一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寻求法律救济,通过法院判决确定赔偿责任和金额。回复于 2024-04-29 09:41: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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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完交通事故之后对方在治疗期间带伤者回国,后过几个月警方已出具事故认定双方各一半责任,协商赔偿无果,对方仍不处理此事故,我方可以和警察沟通要回护照回国办事后在来当地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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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交通事故老人84岁死亡赔偿大概的基数是多少呢,我这是山西临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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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审和对方达成了一致 现在保险公司对赔付有异议 上诉了 主要想问3个问题 1.民事赔偿协议能不能撤销(我是主责任方) 2.保险公司对我上诉了我可以提供什么材料给法院( 交警给我定的是主责 我要提供责任认定书 行车记录 民事赔偿协议等资料吗 要提供的话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能上交) 3.保险公司上诉 我是否要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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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2月13号出的车祸然后找的保险公司一开始要各种资料都给全了有个伤员没住院缝了针然后定的我全责说赔偿5500这都十天了钱还没下来一拖在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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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是非机动车我闯红灯撞上逆行转弯电动三轮车导致脸部划伤右腿膝盖以下破损发紫肿胀 右脚第一趾骨近端小骨片分离第二跖骨远端皮质不连续左脚脚踝破损疼痛交警判责付同等责任协商费用对方不接受 无奈立案调解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