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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丈夫与他亡妻收养一子(为他亡妻哥哥家的次子)。他前妻过世一年后,经人介绍我们结婚。这期间他养子一直在其舅兄家(孩子亲生父母身边)生活。我们夫妻商量想让其亲生父母继续养育这个孩子,解除现在的收养关系,所以给了他们20万元,口头承诺原来他与亡妻的房产也赠予那养子。但是现在,孩子的亲生父母拿了钱不要孩子了,希望我们带走抚养这个孩子,而且需和他家保持联系,定期与他家人见面。我想咨询我们能否通过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其他山西省-晋城市2024-04-27 06:06:1315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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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怀律师
    月帮助116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提供的背景信息,您的丈夫与其前妻曾收养了其亡妻哥哥家的次子,但目前您们夫妇希望解除这一收养关系,让孩子回到其亲生父母身边,并且已经给予了金钱支持及口头承诺房产赠予,然而亲生父母在拿到钱后不愿意继续抚养。 从描述看,若要通过诉讼方式解除收养关系,首先需要考虑是否存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所规定的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事由,例如: 1. 当事人之间关系严重恶化,确实无法共同生活; 2. 养父母由于健康状况恶化等原因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3. 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不愿继续维持收养关系的; 4. 其他严重影响收养关系的情形。 另外,若当初收养是经过合法程序并在相关部门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那么解除收养同样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即双方协议解除或者通过法院诉讼解除。 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1. 尝试与亲生父母再次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解除收养协议,并就后续抚养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2. 若协商无果,鉴于存在经济补偿和口头承诺的房产赠予问题,且涉及孩子的切身利益,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解除收养关系,并妥善处理相关财产和抚养事宜。
    回复于 2024-04-27 06:10:09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4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
    回复于 2024-04-27 08:00: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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