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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在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我是想咨询如何解决离婚问题,男方是不想离婚,我该怎么办?两个女孩,小的12岁慢性病长期吃药,不能自理。房产已经断供。

婚姻家庭广东省-东莞市2024-04-26 12:15:19158*****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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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62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诉讼离婚概率低
    回复于 2024-04-26 12:15:58 咨询他
  • 吴思律师
    月帮助54
    广东格祥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离婚的,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考虑的?
    回复于 2024-04-26 12:17:0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0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如双方的身份材料、结婚证、子女身份信息、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共同债务情况、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向法院进行起诉,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4-26 12:20:22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826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去法院起诉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均分一个一般
    回复于 2024-04-26 12:20:43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966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协议不成可以诉讼离婚,私信指导。
    回复于 2024-04-26 13:11:3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9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04-26 22:30:1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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