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发生在2024.4.25日 湖南长沙 公司在2024.3.22号注销了,但是员工是4.25号才被告知的,期间正常在上班。现在公司让员工自己提离职,公司没有任何补偿,并且通过说上班上到4月这个月底,5月就不用来上班了。这个情况员工能劳动仲裁获得N+1的赔偿吗?需要怎么做呢?
劳动争议湖南省-长沙市2024-04-26 09:57:1318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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