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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曾湘东,今年63岁,盘锦市日报社退休工人,性质事业单位。因交通事故盘锦市社保局不给我发工资。2023年4月27日我交通事故肇事,被判七个月。2024年1月7日刑满释放,至今未发工资。我多次去找盘锦市社保局,社保局让日报社出处理意见,日报社处理意见是由原发退休金单位社保局给生活补助,然社保局又说应由原工作单位日报社给生活补助,两个单位相互推诿,至今我也没得到生活费。我在交通肇事中多发性骨折,失去了生活能力。

交通事故辽宁省-盘锦市2024-04-26 06:55:3315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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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4-26 22:32:2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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