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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用人单位在2月17日入职了一名老师,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此名老师还未过试用期,一共上了6天半的班,但是突然周日晚上告知用人单位明天不来上班,提出离职后并未到园所,造成园方无人顶岗、重新招聘以及家长等问题工作的损失,园方是否能要求提出的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六天半的金额 ?造成损失用人单位需要准备哪些凭证?如何诉讼?能否从这位劳动者的六天半工资扣除?

其他广东省-东莞市2024-04-23 10:34:1913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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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121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工资可以单独计算,给造成的损失另行主张,协商的话,可以进行充抵
    回复于 2024-04-23 10:35:37 咨询他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675
    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
    需要支付。。。。。。
    回复于 2024-04-23 10:38:4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0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赔偿的话,你这边需要有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据。
    回复于 2024-04-23 10:40:12 咨询他
  • 邹婷婷律师
    月帮助203
    湖北摘星律师事务所
    工资需要计算,造成的损失需要另行计算
    回复于 2024-04-23 10:55:5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5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4-23 12:04: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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