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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与志新路交叉口东500米处我方电动正常行驶被对方(山姆外送应该是达达平台)逆行撞倒,导致人车倒地,双方车辆受损,我本人受伤,对方拒绝赔付,医院自行前往,对方一文不掏且一直说可以报警处理。

交通事故北京市2024-04-22 19:53:37187*****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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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381
    北京伦圣律师事务所
    建议是报警认定责任然后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回复于 2024-04-22 19:55:36 咨询他
  • 梁智斌律师
    月帮助88
    北京市京师(通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委托律师,我是北京律师刚处理完一起类似案件。还有不明白的,及时电话咨询我,点我头像一对一给您解答。我是北京律师
    回复于 2024-04-22 20:35:2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9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4-23 12:07:1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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