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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病人的朋友,在精神病院当她的陪护,但是医院不知道我现在17岁,属于未成年。如果病人出了事情的话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其他云南省-昆明市2024-04-16 00:32:1419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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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72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年满十六周岁是可以的,专业医院义务和注意程度更高
    回复于 2024-04-16 00:51:15 咨询他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982
    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
    你好 只要不是出于故意或是重大过失,导致病人发生危害的,一般都无责。
    回复于 2024-04-16 01:04:2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4-16 02:00:05

      伪造关系和身份证呢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072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你是陪护的话,正常提供帮助,没有因为过错导致损害,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若朋友病了,还是需要联系他的家属,比较好
    回复于 2024-04-16 12:42:4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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