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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送快递的途中,不小心刮翻一位其共享电动车的人,当时他坐在地上,也叫了交警,身体上并没有任何损伤,我带她去医院拍片子做检查,医生也说没有伤到骨头,没有什么问题,就开了一些活血消肿的喷药,说一个星期要是不舒服就回去复查,但是那个女的并没有去复查,于是他半个月之后要我索赔2000块钱,并独自一人去医院检查,而且我并未在场,又说医生说什么韧带拉伤,还说要做核磁共振,因为当时出事的时候,医生表明了说没有伤到骨头,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现在就是要我索赔2000块钱,我需要赔吗?

交通事故江西省-南昌市2024-04-15 09:05:37157*****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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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1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解决。
    回复于 2024-04-15 09:21:49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4-04-15 09:21:59

      需要看对方提供的证据。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4-15 11:07:4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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