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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月份的时候,我是做重餐饮的商家,我在上海找了一个商铺,然后这个商铺在居民楼下。嗯,按理居民楼下是不能做重餐饮的,然后我问房东能否做重餐饮,他说可以打擦边球办轻餐饮证,然后做重餐饮。现在我们是以轻餐饮的形式去办证。但是工商局那边说现在严格了,会审核的比较厉害。我们这边担心办了轻餐饮,到时候不能做重餐饮的,所以要求房东写一个保证能让我正常经营的一个承诺书,但是房东不同意。我是否可以起诉他叫他赔偿装修费等剩余的房租费等费用。这些没有在合同里写,我的权益还能受到保障吗?

合同纠纷浙江省-宁波市2024-04-12 12:05:2915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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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62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双方都有过错,由法院酌定各方责任
    回复于 2024-04-12 12:07: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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