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号的时候我的车被朋友借出门,路上轻微剐蹭到别人的车,对方报警。4月5号我接到交警通知,随后查行车记录仪,发现剐蹭到的车是我一个朋友的,朋友表示剐蹭的时候并不知情,随后我和我朋友找到被剐蹭方,由于我们是一个圈子里的互相都认识并且事故造成的损伤也很小,对方车辆是停在店铺门口轻微剐蹭没有人员受伤的,我们达成一致同意私下和解。随后我们让剐蹭方找到报案的交警说了这样的情况想要撤销,报案交警表示无法撤案,说不是你们想要报案就报案撤案就撤案,必须双方去交警大队处理,并且想要扣留我的车辆。请问交警这样子办案合理吗?我们可以做什么保护我们自己的
交通事故广东省-揭阳市2024-04-07 10:23:5513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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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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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
合理,你们可以私下协商解决,交警只是出个事故认定书
回复于 2024-04-07 10: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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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穗(惠州)律师事务所
您好,交警处理方式没问题的,但双方可以到交警那里做和解然后让交警结案
回复于 2024-04-07 10: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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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
这个属于行政范畴,交警部门有权利不予撤案。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核或者起诉维权
回复于 2024-04-07 10: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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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可以直接电话进行投诉处理12389
回复于 2024-04-07 11: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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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4-07 16: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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