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女友分手的前两天,在手机上跟女网友搞暧昧,不过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然后分手了和女网友在一起了,两人私下加了联系方式,然后把本人聊天记录还有照片做成了ppt,对本人构成威胁,让发3000元删除ppt,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刑事辩护陕西省-延安市2024-04-05 21:34:24177*****294
跟前女友分手的前两天,在手机上跟女网友搞暧昧,不过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然后分手了和女网友在一起了,两人私下加了联系方式,然后把本人聊天记录还有照片做成了ppt,对本人构成威胁,让发3000元删除ppt,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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