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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0日,我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大庆油田采油工程研究院门口与他人发生剐蹭但并未发生人员伤亡,经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为我方全责,事故发生后我方通过车险已赔付对方车辆维修费用。事后对方以滴滴司机身份向向我方索要误工费300元/天,我方认为此项不包含在我方责任内,我方拒绝赔付,现在对方发起诉讼要求我方赔偿其误工费用,请问对方诉求是否合理?我方是否可以拒绝对方赔付要求?

交通事故黑龙江省-大庆市2024-04-04 12:22:0618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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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67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即使赔偿也由保险公司承担,不用过度担心
    回复于 2024-04-04 12:49:1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4-04 12:58: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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