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1.3月1日入职,试用期6个月,3月37日(周三)被通知主因公司与个人的发展方向恐不太相同,因此将被辞退。目前还有三天调休,公司强制要求28日、29日休息,剩余一天折算工资,但是截止目前仍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有签订过薪资确认表,表中确定有工资、绩效、奖金、试用期等信息。工作地点在长沙,但公司注册地址在西北某省,目前未在长沙注册办理证件。 2.目前协商情况:3月份工资正常发,但拒绝其他劳动赔偿。 3咨询要点:可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即根据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当支付半个月经济赔偿,或根据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要求支付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二倍赔偿金?

劳动争议湖南省-长沙市2024-03-27 21:26:22130*****431

分享

律师回复

  • 周敏律师
    月帮助181
    湖北睿范律师事务所
    问题比较多,建议电话咨询。
    回复于 2024-03-27 22:15:4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16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合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3-28 00:10:12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 占静律师

    相关月回复127 累计好评208 11分钟响应

    咨询
  • 张雪律师

    相关月回复174 累计好评1030 16分钟响应

    咨询
  • 易磊律师

    相关月回复262 累计好评3346 18分钟响应

    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