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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22日补办身份证的过程中,给我办理身份证的办事员态度不佳,我本人也是第一次异地补办身份证,不懂得流程,该办事员却一直在催促,态度不佳,我申请了网上投诉,但由于事后回执单上所填办事员姓名与办理身份证的办事员姓名不符,使得意外投诉错人,但是投诉单子已经无法撤销,被投诉错的人,现在找到我,说我触犯了刑法246条,请问这件事情我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4-03-23 14:20:3518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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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82
    湖北秋筠律师事务所
    您好,投诉错了,道歉就可以。不是故意的。去道歉。重新投诉。
    回复于 2024-03-23 14:23:42 咨询他
  • 魏可律师
    月帮助53
    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您也不是故意的,而且这个事情问题不大,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回复于 2024-03-23 15:55: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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