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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租客,和房东说好 15 号发工资给他交房租 350 元,结果我 15 号忘记了,16 号回去房东换锁了,于是我晚上就破开门拿走了我的东西,这样需要付什么责任

其他西藏自治区-拉萨市2024-03-18 20:31:0913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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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71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不可取,应当主动沟通,报警可能会被治安管理处罚
    回复于 2024-03-18 21:03:56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1100
    湖北秋筠律师事务所
    您好,房子租金是交到什么时候?合同怎么签订的
    回复于 2024-03-18 21:04:05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4-03-18 21:04:21

      破门,肯定不可取的。破坏财物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03-18 22:37: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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