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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收到公安局的文件:我局办理的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案,因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但民警告诉我这事递交到法院了,我想问一下这是原告直接去法院告我了还是最近才上述

其他福建省-泉州市2024-03-15 16:00:23177*****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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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71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是假的,这个罪名属于公诉案件
    回复于 2024-03-15 16:03:0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0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公安局已经决定撤销案件,那就是其他人提起的。
    回复于 2024-03-15 18:37: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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