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发生在2024年1月份,地点北京 我与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签署聘用协议(为市场推广顾问)中规定劳务报酬及代扣申报个人所得税,实时收到劳务所得是经过第三方平台所发放,变成个人经营所得,与实际企业扣除的20%不一致,请问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否违规。
合同纠纷北京市2024-03-14 13:28:44133*****359
问题发生在2024年1月份,地点北京 我与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签署聘用协议(为市场推广顾问)中规定劳务报酬及代扣申报个人所得税,实时收到劳务所得是经过第三方平台所发放,变成个人经营所得,与实际企业扣除的20%不一致,请问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否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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