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2021年我老家的房子申请了重建,政府批了土地报告,日期是2021.5.26盖的章。但是恰好因为口罩原因导致我们家建房的事情耽搁了,一直到去年2023年11月才大致装修完。不过当时因为资金问题还留了一个小屋的面积没造完,打算今年过完年立马动工,即2024年2月。但是我家动工第一天就被前面邻居举报,说我家一审批报告过期,二没有按照图纸规划的位置造。于是我们和村委协商,一开始说我们家补办一个手续就可以,可是在静待无果后却告知不允许我们家继续造,认定我们家房屋已经建成。所以我想咨询,房屋报告补办程序是否可以进行,村里给到的答复是否合法,我们报告面积没有用完的情况下,针对这些阻挠该怎么维
拆迁安置江苏省-南通市2024-02-27 10:27:5713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