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从交通银行买的新华保险产品,银行销售人员的介绍下了解到每年交15万,共交5年,第六年返还,并于当时签订了合同。但所签保险合同内容完全不一样,是15年期,销售人员说没问题,可以拿出来。现在第6年,保险公司说按合同本金还需要2年才能拿到。我已经把当年销售人员找到,但银行说没有当年监控录像了,但销售人员对产品夸大,并没有明确时间,而且没有提示风险的情况下进行签订合同的,属于欺诈,请问我怎么能举证他们这份合同是在欺诈下签订的,拿回本金呢?
合同纠纷天津市2024-01-12 15:38:23186*****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