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去年12月,己确认对方全责,病人79岁无其他老人病,在医院治疗两个月出院,依家病人鉴定伤残十级,保险公司陪偿如下,请问下合不合理!您好,赔偿方案审批如下: 医疗费47412.98元(扣减自费药2812.34元) 住院伙食补助6000元 营养费500元 护理费9000元 残补费27427元 交通费1000元 合计91339.98元,其中保险公司已垫付医疗费18000元,实际赔付您的是73339.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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