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号早上,农村道路,在自己家门口,骑电动车开上去路上,我速度不快。拐弯左边,被后方电动车撞。我与后车有段距离,后车速度很快直接向我撞上去,我倒地受伤严重,对方没事。我想问对方这样算不算故意伤害罪?为什么不减速不刹车不按喇叭,他把我拖去边上算不算破坏现场?他先报警,后来交警判我主要责任,合不合理?我脑出血,锁骨骨折,算伤残吗?
交通事故广东省-揭阳市2023-12-17 13:09:14139*****12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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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宇律师月帮助377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转弯让直行 ,不属于故意伤害 ,就是交通肇事 ,你现在需要做的事 ,要求交警队对他的车辆进行鉴定 ,鉴定他的车辆是否属于机动车 ,也叫超标的电动车 ,如果超标的电动车 ,那就属于机动车的 ,需要按照机动车的标准赔付 ,需要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先行承担 ,交强险理赔限额是20万 ,这是限额 不是数额 ,包括18000元的医药费 营养费和住院期间伙食,18万元的误工费 护理费 伤残赔偿金 ,2000元的财产损失 ,超过20万元以外的部分 ,再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划分 ,如果对方属于超标的电动车 ,那么 20万以内的部分都是由对方承担的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3-12-17 13:21:03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