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我在今年9月底付款购买了长沙市天心区兴铁湘府和园楼盘的房屋。 10月16日销售给到我具体的网签合同,我看见合同里显示,我全款购买的房屋存在抵押状況,于是询问开发商,开发商表示该房屋做了工程抵押 贷款,我问为什么不提前告知我我买到的房屋是一个抵押状态的房屋,开发商表示大多数楼盘都存在抵押状态,没必要一一告知。我表示不能接受,拒绝签约这份合同。 根据《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2020版》 第42条第六项,房屋已设抵押未事先告知消费者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退房或者赔偿。于是我与开发商沟通将我有抵押的房屋更换成没有抵押的房屋,我不能接受有抵押的房屋,开发商说他们没必要一一提前告知我抵押情况,拒绝更换

合同纠纷湖南省-长沙市2023-12-04 16:24:28186*****102

分享

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12-04 16:57:03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93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 占静律师

    相关月回复84 累计好评190 11分钟响应

    咨询
  • 任淑萍律师

    相关月回复72 累计好评2694 14分钟响应

    咨询
  • 曹磊律师

    相关月回复38 累计好评2659 12分钟响应

    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