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司停业重组清算安排,行政人事部门及财务部门相关岗位人员将纳入最后清退批次。清算工作琐碎对岗位人员技能以及对本公司业务及环境熟悉程度均有要求,预计跨期较长,结束时间暂不能确定。公司期望后续清算工作由留守人员协助顺利开展完成,而留守放在最后批次清退人员期望为公司付出努力结束后拿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出于双方利益保障,公司与以上最后清退批次人员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约定:(1) 约定服务时间 1 年,自23年12月1日至24年11月30日,服务期届满,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不管是哪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方均可拿到补偿金;(2) 经济补偿金的核算标准为签定本约定书之日起的前十二个月的税前平均工。
律师回复
劳动争议热门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
湖北武汉,56岁女性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未领取养老金,无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在酒店工作期间摔伤,腰椎压缩性骨折,住院9天,做骨水泥微创手术。请问这种情况走工伤还是人身损害?
-
您好 我这个公司3月4月的工资还没发 一直在拖 我们打算罢工 公司有权强制辞退我们吗 还没有赔偿,可以吗这样?
-
急需劳动合同律师协助,主要协助社保没有足额缴纳及没有缴纳,公积金从来没有购买,没有有薪年假,急需!
-
您好,我是农村户籍,在一家餐饮店打工,老板拖欠我工资和加班费。我有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工资标准和加班事实。劳动监察建议我去仲裁,我想申请法律援助,帮我写仲裁申请书和代理仲裁。听说农民工讨薪不需要贫困证明,请问要怎么申请?
-
公司减员后强制调岗本人不同意,被迫离职可以维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