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6月29下午3时多,我方受厂方负责人邀请购买厂方废旧设备,在拆除过程中发生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后我方积极进行灭火,及时拨打救援电话,火势太大,造成经济损失上报是100万,没有人员伤亡,现在公安机关把我方负责人一直关押着,给出的了《重大责任事故罪》,我方已经被关押5个月时间。 我的疑惑:这种情况我们是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如果构成,是否厂区负责人也有责任,因为:1他厂房内没有任何消防设施,就连消防拴也没有水。2他的厂房内是生产化工肥料车间,里面气味浓厚,刺鼻,一些气体会不会是易燃易爆物品,厂房负责人没有告知我方3.发生事故后我方被公安机关关押审理,而厂方负责人私自将我方
其他山东省-临沂市2023-11-30 06:58:4618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