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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离婚,男方现役军人,不赡养子女,对我们母女俩丝毫不关心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3-11-29 14:09:5618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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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林律师
    月帮助0
    湖南旷真(重庆)律师事务所
    现役军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要结束婚姻关系比较难。因为考虑到军人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兼顾家庭,建议你还是好好和对方沟通,必要时可以联系领导从中协调,表达自己诉求。
    回复于 2023-11-29 14:12:17 咨询他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30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可以协商解决或起诉,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点击头.像选择电.话咨询,可以更直接、更方便、更全面解决你的问题。
    回复于 2023-11-29 14:14:21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1055
    湖北秋筠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协议离婚。
    回复于 2023-11-29 14:14:27 咨询他
  • 曹磊律师
    月帮助707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基于对方现役军人身份建议协议离婚的。
    回复于 2023-11-29 14:15:17 咨询他
  • 蒋博律师
    月帮助73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材料去起诉离婚
    回复于 2023-11-29 14:16:22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111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那建议你们先协商离婚,比较好
    回复于 2023-11-29 14:33:0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11-29 14:51: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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