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与传媒公司签订了直播合作协议,协议里明确说明不属于劳动合同,到发放直播收益的日期甲方(公司)寻找莫须有的理由(无证据)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发放直播收益,类似于克扣工资,后续乙方(主播)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直播时长算哪一方的过失?乙方是否有责?

合同纠纷吉林省-长春市2023-11-28 02:15:26175*****501

分享

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46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按主播的过失处理,甲方不发放报酬也存在问题
    回复于 2023-11-28 07:35:20 咨询他
  • 蒋博律师
    月帮助69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您的情况我大概已经了解,还有一些细节性问题需要向您询问,您可以一对一与我沟通咨询。
    回复于 2023-11-28 14:01:08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1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 占静律师

    相关月回复101 累计好评209 11分钟响应

    咨询
  • 任淑萍律师

    相关月回复67 累计好评2702 14分钟响应

    咨询
  • 曹磊律师

    相关月回复36 累计好评2669 12分钟响应

    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