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传媒公司签订了直播合作协议,协议里明确说明不属于劳动合同,到发放直播收益的日期甲方(公司)寻找莫须有的理由(无证据)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发放直播收益,类似于克扣工资,后续乙方(主播)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直播时长算哪一方的过失?乙方是否有责?
合同纠纷吉林省-长春市2023-11-28 02:15:26175*****501
与传媒公司签订了直播合作协议,协议里明确说明不属于劳动合同,到发放直播收益的日期甲方(公司)寻找莫须有的理由(无证据)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发放直播收益,类似于克扣工资,后续乙方(主播)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直播时长算哪一方的过失?乙方是否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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