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单位未给我缴纳社保。单位是乡镇基层卫生院,现已离职。现在经过协商。院方愿意补缴社保,但仅答应补缴养老保险,且滞纳金由我个人承担。我也咨询一下我能要求将社保全部补齐吗(包括住房公积金,养老金,职工医保)。这个滞纳金应该由我出吗?我改如何维权。
劳动争议江苏省-淮安市2023-11-24 12:18:26138*****874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