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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步梯底下,存放了一些个人物品!物业在没有口头及书面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把我的东西给卖了!物业说只卖了50块钱而且说让我提供物品是我的证明!我又证据是我的!我应该怎么样去维权!所丢的物品价值2000多!

其他山东省-潍坊市2023-11-20 13:32:1715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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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拥军律师
    月帮助0
    济南历下甸柳法律服务所
    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可电话一对一咨询。
    回复于 2023-11-20 13:45:06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2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去法院起诉呗 ,但需要提醒你 ,风险极高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11-20 14:44:5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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