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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8月19日起,本人租住的公寓由于楼上渗漏水的原因造成天花板发霉,于是要求物业与楼上公寓管理人员联系并协调维修,但是直到2023年11月12日,物业出现不回复消息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因此想咨询物业管理条例中,是否有相关条文能够明确业主在物业不作为的情况下能采取什么措施责成物业行动?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3-11-12 23:50:0913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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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95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如果不是顶楼 ,所有的问题由楼上的业主承担的 ,和物业没关系 ,因为你是租住的 ,可以联系房东或者联系楼上的业主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11-12 23:53:10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47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按物业合同约定处理就可以了
    回复于 2023-11-13 00:33:00 咨询他
  • 吕帅豪律师
    月帮助34
    河南靖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起诉物业及楼上业主要求赔偿因漏水造成的损失
    回复于 2023-11-13 21:43:1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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