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11月10日,我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长安街南河沿由南往北,东西长安街变红,开始骑,此时南北依然为红灯我过线,与东西行驶奥迪车在马上中间相撞,奥迪车绿灯过线由于前方公交车左转为跟太近未注意我,导致相撞,撞击后我和车辆倒地,车辆将马路中间执勤交警刮倒,导致交警脚踝疑似受伤,交警被同事开车送走,我和机动车经新到场交警判责,我由于未让其先行,我负主责机动车次责交警无责,经我于机动车双方协商机动车承担我车辆损失1200元,我个人轻伤未送医,现场签订快速处理认定书。解决完毕。23年2月26日接到当事交警电话,据交警说经鉴定脚踝韧带断裂,鉴定为伤残十级,现要求我赔偿损失,共计36万余元,其中机动车保险赔偿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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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宇律师月帮助22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十级伤残36万 稍微多了一点 ,正常十级伤残的赔偿总额应当是在15万元左右 ,可能北京市能稍微高一些 ,但肯定他有虚报的成分在里面 ,在这里 ,机动车 因为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那么 对伤者的赔偿 ,就需要先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先行承担 ,交强险理赔范围是20万 ,包括18000元的医药费 ,营养费和住院期间伙食补助 ,18万元的伤残赔偿金 护理费 交通费 2000元的财产损失 ,超过20万元以外的部分 ,你和机动车 在各承担30%和70% ,在这里我没有说误工费 ,因为交警都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他属于工伤 ,他们受伤以后 工资是不停发的 ,所以应当是没有误工费 ,他所说的36万元 肯定有很多虚报的成分在里面 ,对你来讲 肯定需要承担一部分 ,但我估计如果机动车的交强险承担以后 ,你们再承担数额也不会太高了 ,但需要根据交警出具的起诉书 以及提供的证据来综合研判 ,所以需要你将对方的起诉书和相关证据发给我 ,如果对方已经起诉 ,证据这一块可以去法院复印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3-11-03 11:12:04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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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交通事故:我妈妈骑电瓶车因为要闪避一辆占用部分非机动车道的农用车,电瓶车车头拐在了机动车道,然后被一轿车剐蹭倒受伤。 交警责任认定书是我妈妈七责,农用车三责,轿车无责。目前我妈妈已经与农用车达成和解协议。 轿车前期给我妈在医院交付了1700元治疗费用。现在我的疑问一是,我妈妈是否要退还给轿车车主这1700块?二是我妈能否再向轿车方请求其交强险的无责任赔付呢?是不是只有对方报了保险公司才能启动交强险呢?我们应该是无权要求其保险公司赔付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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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完交通事故之后对方在治疗期间带伤者回国,后过几个月警方已出具事故认定双方各一半责任,协商赔偿无果,对方仍不处理此事故,我方可以和警察沟通要回护照回国办事后在来当地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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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交通事故老人84岁死亡赔偿大概的基数是多少呢,我这是山西临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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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审和对方达成了一致 现在保险公司对赔付有异议 上诉了 主要想问3个问题 1.民事赔偿协议能不能撤销(我是主责任方) 2.保险公司对我上诉了我可以提供什么材料给法院( 交警给我定的是主责 我要提供责任认定书 行车记录 民事赔偿协议等资料吗 要提供的话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能上交) 3.保险公司上诉 我是否要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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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2月13号出的车祸然后找的保险公司一开始要各种资料都给全了有个伤员没住院缝了针然后定的我全责说赔偿5500这都十天了钱还没下来一拖在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