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房产纠纷>咨询详情

我租的房子11月30日到期 我提前1个半月通知不租了(10月15日)规定是1个月告知!当时房主同意了,有微信记录!然而半个月过去了(11月1日)房主又提出采暖费他缴纳了!因为我没有在10月10日之前告知,导致办不了停暖!需要不退给我押金!这个合理吗?

房产纠纷辽宁省-沈阳市2023-11-02 13:47:26150*****524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38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 ,11月1日才开始通暖 ,你没有享受取暖的待遇 ,没有约定的话 不需要承担取暖费的 ,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 ,要求退还押金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11-02 13:53:5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0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11-02 15:52:1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65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房产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