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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和电瓶车碰撞,交警判定为共同责任,我方为电瓶车方,事故造成我母亲两脚踝处骨折,脊椎挤压,做了两处手术,前期保险公司根据自己判定的等级赔付了部分费用,目前是二次手术费用未赔付,以及营养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现保险公司让我方去交警开具鉴定委托书,进行伤残鉴定,目前准备调解或法院申诉

交通事故安徽省-合肥市2023-10-30 15:47:28159*****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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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804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计算赔偿金额,起诉对方
    回复于 2023-10-30 16:00:0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5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10-30 16:25:32 咨询他
  • 丁万昌律师
    月帮助105
    广东国晖(合肥)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我是合肥律师,可以点击头像电话详细咨询解答给你提供解决方案
    回复于 2023-10-30 17:10:26 咨询他
  • 韩井涛律师
    月帮助1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可以以伤残鉴定结果作为计算相关赔偿的依据。
    回复于 2023-10-30 17:10: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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