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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2年6月于山东济南市中区蓝石缘溪堂购入一套房产,合同约定于2023年10月31日前交房。但近日房地产销售告知我交房需要延期,同时可以为部分客户提前交房,但是目前小区未取得消防验收,同时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擅自将这种房子交付客户是否合法。同时销售答复如果不接受提前交房就需要延期到2023年12月底,并且因为疫情原因不会赔付违约金,请问这样是否合法,感谢解答。

合同纠纷山东省-济南市2023-10-27 09:21:3117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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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670
    山东冠鲁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样是不合法的,你不要接收他提前交付的房子
    回复于 2023-10-27 09:23:30 咨询他
  • 王凤祥律师
    月帮助9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这个要看你们的合同约定。现在疫情已经没有了 不一定对方就一定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回复于 2023-10-27 10:29:2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10-27 10:46: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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