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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想咨询一下 本人是设计师 在职期间独立完成多套效果图 在职期间 分享效果图作品至小红书社交平台 老板及公司小红书也发布我的设计作品 现离职多月 前公司以公司的资源做的引流效果图为理由 要求我删除小红书发布的作品 是否合理? 在公司独立完成的作品,版权归属个人还是公司? 因已离职,合同不一定找得到,但是应该没有版权协议

知识产权浙江省-杭州市2023-10-19 16:27:57136*****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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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郑泽方律师
    月帮助64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一般属于公司,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3-10-19 16:29:38 咨询他
  • 潘涵逸律师
    月帮助5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设计图是主要利用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则属于特殊职务作品,版权属于公司,你享有署名权。反之,版权属于你,公司有两年的排他性优先使用权。 以上的前提是没有约定,如果双方协议另有约定的,则按约定。
    回复于 2023-10-19 16:59: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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