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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临租房到期前两天,告知二房东不续租,二房东以房租到期不续租未提前一个月告知为理由迟迟不退还押金以及剩余电费钱,还说合同上有规定,可是我仔细查看了租房期限上写的是,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甲方),请问当下这种情况,是我违约了吗?

其他上海市2023-10-17 10:54:3217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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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9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10-17 11:13: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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