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撞到骑电动车的我,腿膝盖下面粉碎性骨折,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对方拒绝签字。说要上诉,后面我这边需要怎么处理,需要请代理律师吗,我电瓶车有保险。有牌照,对方没要牌照。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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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宇律师月帮助593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我觉得不需要请律师 ,嗯 你只要安心养病就行 ,首先一点嘛 ,电方三轮车属于机动车 ,需要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先行承担对你的赔偿 ,交强险理赔范围是20万 ,包括18000元的医药费 18万元的伤残赔偿金 护理费 误工费 ,即使对方承担主要责任 ,那么也需要先行在这20万元之内先行赔偿 ,超过20万超过20万元以外的部分 再按照事故责任比例画 ,更何况 ,对方属于机动车 ,并且没有牌照 没有驾驶证 没有交强险 ,极有可能会判定全责的 ,想翻的可能性很低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3-10-12 22:14: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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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一个小区门口,对方驾驶汽车出小区大门,准备左转,按喇叭,我骑电动自行车直行,我听到喇叭声音,及时刹车,由于电动车车速较快,滑倒,人摔倒在地上,电动车由于惯性,摔倒后还向前滑了10米左右跟对方汽车发生了轻微刮擦(对方停车在我的车道),我本人受轻微擦伤,对方女司机向我索要300元赔偿,说是补油漆的费用,我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也就赔偿了事,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做法说是不是错误的(私了也是对方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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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小区门口,遇见一老婆想撞。她当时打着电话,没有看到我。看到我时,她的电车就自己冲向我的电三轮,她倒了,我没事。当时我的电车是逆向的,我当时给她去医院看病了。医生说没事,正常的。也不用吃药,当时她的肚子上和腿上有淤青。我花的药费。又给她500元买吃的东西。过去15天了,又来找我,说肚子上有淤血,我资寻一下,我还管不管,责任在我,还是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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