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角边到眉毛处被打破,医生缝合量了尺寸是5.5cm,可以构成轻伤吗?警察说以他的经验我这个不构成轻伤,他说他见过脑子被西瓜刀砍,出了很多血,也不算轻伤,叫我协商,不起诉加害人,我应该听他的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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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宇律师月帮助976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四公分以上就构成轻伤 ,但也要根据伤的深度 以及对伤者造成的影响综合判断 ,如果警察说不构成一般 确实很难构成 ,这不代表着警察偏向对方 ,他可能说的是事实 ,你子被西瓜刀砍 这不同的 ,如雾伤情需要达到八公分以上 ,眼角处四公分就够 ,起诉是必须的 ,或者追究他的责任是必须的 ,即使不构成轻伤 ,那也最少构成轻微伤 ,打人者需要拘留和罚款啊 ,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想要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就需要取得你的谅解 ,这个谅解书是无价的 ,几千几万几十万你自己定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3-10-10 19:57: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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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3-10-10 19:58:24
治疗费用和实际损失确实没有那么高 ,但你坚持要求追究他的相关责任 ,让他来求你的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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