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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天,在机动车道我骑两轮电动车不小心撞到了人,当时就带对方去了医院进行拍片,结果是外表皮淤青,但对方强制要求我赔偿800元,最后经过协商以500元私了,事后感觉自己很委屈,想了解一下类似相关的处理办法

交通事故陕西省-宝鸡市2023-10-06 19:42:0917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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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10-07 11:55: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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