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万安!我是商铺出租方,合同当初签了8年,2025年到期,商铺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承租方人在外省,商铺转租了第三人。合同约定每月1-5日内承租方需交租,但承租方多次超出约定时间交租,因此我想与承租方解约。由于租赁合同写明“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承租方上述行为能否说明其存在过错,我提前解约是否需要赔偿呢?如果要赔偿,标准怎么制定呢?如果不用赔偿,我需要前往什么地方合法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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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母亲与女儿按份共有,各占50%。由母女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给银行。抵押的时候需要父亲和丈夫签署同意抵押承诺书吗?如果没有签署,贷款不良处置时,可以直接处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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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卖家,有人从我这里低价买了房子,但是却高价从银行评估。这个算不算骗贷。我作为卖方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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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这边遇到一个饭店转让,我们去接手是说的房租195000,然后我们交了定金,第二天去签合同上面显示的是每年房租按百分之十递增,他也没告诉我们,而且195000也不是现在的房租价位,而是他跟物业合同到期后的价格,然后就是我们不做了押金他不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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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房东个人书写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租房租赁合同有效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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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写论文被骗,给我的论文我没用,上传的是我自己写的,如果这样对方举报我,我算学术不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