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律师万安!我是商铺出租方,合同当初签了8年,2025年到期,商铺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承租方人在外省,商铺转租了第三人。合同约定每月1-5日内承租方需交租,但承租方多次超出约定时间交租,因此我想与承租方解约。由于租赁合同写明“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承租方上述行为能否说明其存在过错,我提前解约是否需要赔偿呢?如果要赔偿,标准怎么制定呢?如果不用赔偿,我需要前往什么地方合法解约?

合同纠纷广东省-广州市2023-09-24 00:11:05166*****825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295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回复于 2023-09-24 00:11:53 咨询他
  • 傅崇瑞律师
    月帮助8
    北京鸣静律师事务所
    不需要赔偿,详细情况一对一咨询
    回复于 2023-09-24 00:13:1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50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