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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亲属房地产继承疑问, 我外公名下有铺面1间加同栋2.3.4楼层3层为其中一本房产证明,另有铺面1间加同栋2楼楼层为第二本房产证明,外公已经身亡,离世时没有留下任何财产分配的遗嘱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证明,外公膝下原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遗憾是儿子也已身亡,同样没有留下任何财产分配的遗嘱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证明,现直系亲属为两个女儿。问:房产证明现仍然为外公名下,两个女儿对财产分配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两个女儿现也中年,担心其中一人若是身亡,是否财产继承就会给在世的一人继承独得,在两个顺位继承的女儿在世时能不能先拟订好财产分配的问题,希望资深律师给予指点,小弟感激不尽!

其他广东省-揭阳市2023-09-21 23:48:4615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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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温露娜律师
    月帮助11
    广东天穗(惠州)律师事务所
    您好,若儿子晚于父亲去世,则父亲的遗产由三个子女继承,在分配前儿子去世的,儿子的法定继承人取得代位继承权
    回复于 2023-09-21 23:56:0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9-22 09:25:1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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