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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号在高铁上,对方请求与我方换座位,我方同意后在放书包的时候不小心水杯从中掉落将她的脑袋砸伤,经医院检查,ct检查后并无大碍,只是皮外伤,磕破了皮,做了粘合手术。并在列车上提前垫付了2000块医药费,并签了调解协议,后续此人还想要索取更多赔偿,我方拒绝,她气急败坏的要找律师起诉我们。请问这种情况是属于他们占理还是我们占理,如果真的起诉能索赔多少呢? 主要是她先找我们换的座位,然后我们在新座位放水杯的时候才砸到她的

医疗纠纷河南省-郑州市2023-09-10 14:26:0415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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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45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赔偿医药费就差不多了,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点击头.像选择电.话咨询,可以更直接、更方便、更全面解决你的问题。
    回复于 2023-09-10 14:29: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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