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收废品的买到了别人偷的电动车,分别是三辆电动车,时间间隔十个月左右。被警察找上门后,积极的进行了车辆赔偿。并且取得了谅解。现在被检察院以多次盗窃公私财务进行起诉。请问还能有辩解的机会嘛?辩解不了会被判多久?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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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亮律师月帮助31人陕西朱西江律师事务所你好,你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30% 以下。回复于 2023-09-07 23:22: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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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3-09-07 23:26:06
您好,多次盗窃公私财物,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情形来定罪处罚。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点我头像进行一对一详细咨询沟通,以便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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