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为患者进行腹部针灸治疗,治疗快结束时患者诉腹部疼痛,治疗师遂将患者腹部疼痛针拔出,结束针灸治疗后嘱咐患者如果腹部还会疼痛则立即通知主管医生护士,患者步入病房后任诉腹部疼痛难忍,转入上级医院后检查发现针刺刺破患者皮下一血管瘤引发腹腔出血。 请问作为拔针方是否有过错,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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