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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公证处已公证,他们去世后,将他们房子留给未婚的女儿继续居住,女儿将这房子按当时的市价,把房子一半的钱,给儿子。但是父母去世后,姐姐居住在父母房子里,声称自己没钱支付房价的一半给弟弟,也不愿意卖掉房子,分一半钱给弟弟,没地方住,而且住久了对父母房子有感情,不愿意搬走。那现在怎么办?要走法律程序,那法庭会酌情偏向姐姐吗?

房产纠纷上海市2023-08-25 19:09:5313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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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正东律师
    月帮助46
    江西赣深律师事务所
    你这样描述的人物关系,我不是很清楚
    回复于 2023-08-25 20:05:3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3-08-25 20:38:24

      我公婆在世时候去公证处公证,就是他们去世后,他们的房子依旧让我老公姐姐居住,房子按市价,拿出一半钱给我老公,但是公婆去世后,老公姐姐说她没钱给我们,而且也不愿意卖掉房子给我们一半钱,她说她没结婚单身,没地方居住,而且对这个房子有感情,不愿意搬。总之就是不履行那份公证里内容。

  • 缪春艳律师
    月帮助61
    云南创泰律师事务所
    当时有没有约定女儿可以住多久时间呢?
    回复于 2023-08-25 20:07:28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3-08-25 20:35:13

      没有

    • 律师回复: 2023-08-28 09:34:02

      如果没有约定女儿居住的时间,这是为女儿设定了居住权,一般情况下要等着女儿结婚或者有其他可以搬出去的条件才能进行房产的分割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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