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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6月5号过马路走人行道被车撞,车全责,脚趾骨折,然后第二天保险公司要我签协议,但是当时是按照三周进行赔付的,现在我还没有康复,请问可以追加赔偿吗?当时签的协议,是说一次性赔付后续有任何情况都不负责,而且当时肇事者说如果我当天不同意后续就让我自己找保险公司,于是我就签了,我以为不严重,但是现在还没康复,实际损失远超赔付

交通事故山西省-晋城市2023-08-19 20:59:23159*****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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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1011
    湖北秋筠律师事务所
    您好,超过多少呢?要撤销原来合同才可以。
    回复于 2023-08-19 21:01:07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64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如果差额较大可以起诉撤销该协议
    回复于 2023-08-19 21:03:3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8-20 09:39:5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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