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非机动车,双方均直行。 描述:我方,19岁,骑电动共享单车,目前未检查,擦伤,手机屏摔坏。对方,53岁,骑电动车,医院全面检查,手腕骨折,目前已花费2800元。 责任判定:交警判定双方均有责任,让我跟对方协商解决。但我方看过监控,对方明显右偏,我方仅路面颠簸合理范围内晃动。 诉求:对方要求赔偿2800元,声称之后还会去检查,之后的医药费不用我们出。 我方认为2800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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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之前约定行人医药费由车主承担,理赔时车主提出车辆为公司运营车辆,要求行人赔付车辆维修费及运营损失费,请问这样合理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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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的面包车被人追尾了,误工费如何界定? 1.面包车属于公司内部自用,平时去物流点发货提货,并无盈利性质。 2.面包车属于非运营车辆 对方揪住面包车是非运营车辆,说是违法的,不予赔偿误工费。 但是公司每天要进货需要用车,产生的误工费是否需要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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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倒车时看到后方驶来电动车,及时停下,还被电动车追尾,下车后我录像他说他没看到他低头着,他电动车都没倒他说有这疼又哪里痛,,对方交警队找关系定我全责,我在外地出差,责任认定书将近3个月才发给我,,我还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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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停在外面,被别人把气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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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四个人喝酒了,其中一人驾驶电动车搭载三人撞到违停的大货车上,其中一人死亡。两个人被认定无责,那么这两个后续要赔偿?怎么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