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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5月1日在租赁公司租了一辆红旗H5小型轿车,在租赁期间,车辆撞到灯杆至车辆损坏,这辆车是个人车辆并且属于60万公里强制报废车辆,他要求赔偿4万元折旧费,或者13.99万将其车辆买走,在事故途中,我与租赁方联系说叫拖车,但是并没有叫,没有挪动第一现场,交警大队也出示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原因是他车辆上的个人险,但是却出租给我,有营运行为,但是租赁方以为是我挪动第一现场造成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在此途中,他曾语言威胁我和我的女朋友,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三个月了我仍没有收到法院的任何消息,这件事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吉林省-松原市2023-08-14 20:42:3018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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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8-15 09:43: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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