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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 1、发生地广西北海,2023-8-8,领证日期2023-5-22,男方在东莞,女方本人在广西,属于结婚后异地。 2、现男方提出离婚,感情并未出现实质性问题,但女方怀疑男方有外遇才提出离婚,但男方不承认推脱压力过大导致无法照顾到女方感受,单方面想悔婚。 3、诉求,首先讨好的彩礼并未落实就先领证,男方的承诺他现在不想作数,其次并未履行夫妻该尽的义务,需要他给予女方经济补偿。怎么才可以最大维护女方权益

婚姻家庭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2023-08-08 10:16:4518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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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644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哪有什么最大权益 ,如果有共同财产 就是平分。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08-08 10:19:12 咨询他
  • 杨志元律师
    月帮助0
    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
    你的情况法院可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协议离婚可以提出你的诉求。
    回复于 2023-08-08 10:38:0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8-08 11:08:4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00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8-08 16:51:5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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