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5日下午4-5点,7名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在山上开展清点村集体果山工作,一名村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突然猝死了,现在想申请工伤工亡认定,县城人社局答复:所任职单位是镇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死者属于该委员会的副书记,且其未纳入我县工伤保险范畴,并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该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不属于工伤认定受理范围,不予受理。请问这种工亡怎么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怎么申请合理的工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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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于2025年7月份与目前就职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0月份出国,由于工资拖欠及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等问题,我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公司要求我赔偿出国期间的护照、签证、机票以及在国内的差旅费,我能否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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